【退款方式】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請您注意下列退換貨資訊:
一、依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對於下列商品,恕不提供消費者保護法七天猶豫期之適用:
(一)商品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性質。因其本身容易快速變質腐壞,保存期限少於七日,或雖較七日稍長,惟解約時即將逾期,均不適宜退還後再出售。
(二)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商品。因您有充裕的資料與時間選擇是否進行本次交易。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因此類出版品具有時效性。
(四)經您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您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如:機票等。
(八)依消保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經主管機關已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之商品或服務。如:藝文展演票券、旅遊住宿票券等。
二、在您收到貨品後,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腐敗、或運輸過程造成退冰的情形,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並協助處理後續事宜。
三、若非第二條上述之情形,如需退貨本公司將會請貨運向買家收取一筆運費,運費金額於收貨當下實 際產生